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遴选夏县解放路雨污分流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红沙河—林荫街)试验检测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5-03-1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5-00379 | 发布时间 | 2025-03-19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为确保夏县解放路雨污分流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红沙河—林荫街)顺利实施,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县解放路雨污分流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红沙河—林荫街)
二、工程概况:道路全长230米,红线宽12米。本次是在道路两侧埋设雨污水管道和沥青路面铺设改造。工程中标价为174.4万元。
三、服务范围:负责项目的试验检测相关工作。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设计资格及能力;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五、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5.报价函(附报价金额);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分别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姓名、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遴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根据夏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合作单位。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9日至3月2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可以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址:夏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新建北路8号)
联系人:兰先生 13096615663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住建局解释为准。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