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信息来源: 夏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5-00353 | 发布时间 | 2025-03-12 | ||
发布机构 | 夏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兑现,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现就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5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参照明升体育_澳门赌博游戏-【娱乐官网】到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等不同地方的交通费、高铁二等车价、客车等相关价格费用,采用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标准如下:省外务工分四档:一档补贴600元,二档补贴800元,三档补贴1000元,四档补贴1500元;省内市外分三档:一档补贴200元,二档补贴400元,三档补贴600元;运城市内分两档:一档补贴100元;二档补贴150元。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写明本人就业地点、就业时间、月务工收入并做出真实性承诺。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代为申请。申请时需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农商行银行卡号。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好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安置点)对申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乡镇(安置点)。
3.乡镇审核公示。乡镇(安置点)对行政村(安置点)初审报送的交通补贴申领资料有关信息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的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4.发放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将乡镇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发放对象。脱贫劳动力指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同时,超过60周岁且符合享受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同样享受补贴政策。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村工作大学生等基层一线力量,通过大喇叭、入户走访、微信、电话等线上线下方式,经常性与务工就业人员主动联系对接,深入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帮助务工人员了解就业帮扶政策和相应的申领要求、申领程序,积极主动提交申请。
(三)常态化做好补贴补助发放工资。各乡镇要常态化做好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对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随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核、及时发放。不得设立集中时段办理、过期不候等条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承诺书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实,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相应补贴补助资金,取消今后享受政策资格,并通过适当方式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1.一次性交通补贴标准.docx
2.夏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申请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人员交通补贴申请表.docx
3.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申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个人承诺书.docx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